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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驹:《红木》国标第一起草人

2018-06-05 作者: 浏览:13784 来源:明清家具研习社

摘要

2006年,《红木》国标获得第一届国家标准三等奖(首次全国范围内各行各业都参与的综合性评奖),杨家驹:与木头打了一辈子交道,获得这个奖项我很高兴!红木文化蕴含在我们几千年的华夏文明之中,为使这文明之火燃燃不息,我将继续为之努力奋斗!




▲杨家驹
杨家驹这个名字,很多喜爱红木家具的朋友都并不陌生。他是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副研究员、《红木》国家标准GB/T18107-2000的第一起草人,其对红木的研究可以说是学术界的权威泰斗。

《红木》国标的制定

红木和红木家具从明清至今,可谓热度一直未减。不过,在2000年《红木》国家标准颁布之前,是从来没有一个关于红木的标准概念与范围的。

在明清时期的家具用语中,并无红木概念,红木概念最早出现在民国初期的文献资料中,最初是清代以后流行在木匠行业里的行话。

用材鉴别主要是凭经验,视木材的材色、花纹、重硬和导管中的内含物等来确定,因而常把不同的树种混为一谈。

现实生活中,人们对红木的概念往往极其模糊,习惯把一些较重、色深、油红光亮的木材都无差别地称作红木。


文物收藏界及家具界、木材学家的认识更是针锋相对、水火不容,导致市场上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给红木家具的收藏、鉴定带来了极大的混乱,制定“红木国家标准”一事也就迫在眉睫了。

1997年,林业部科技司给木材工业研究所下达了文件,要求研究所制定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红木标准。

至于为什么要制定这样一个标准,还要回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中去寻找原因。

文革时期“破四旧”,各种老物件遭到毁坏,其中就包括老家具。改革开放后,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加之王世襄先生的《明式家具珍赏》问世后受到社会强烈的反响,人们意识到红木家具并不是“四旧”,而是优秀的华夏红木文化。


▲王世襄《明清家具珍赏》
由此,一部分人开始购买、收藏红木家具。但是,红木到底有哪些树种?购买者也不知道,厂家也不清楚,那时候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制定一个红木标准就显得极为迫切。

于是木材工业研究所拨出1000元的报酬费,但在职人员谁也不愿意接下这个任务,因为这些钱连路费都不够。而这时已经退休近十年的杨家驹先生,揽下了这个活儿。

▲杨家驹老师
俗话说“摸着石头过河”,由于没有经验可供借鉴,因此制定这个标准需要到全国各地去了解木材,去各地库房收集老家具,去故宫收集修复古家具时留下的老碎料,还要去生产红木家具的工厂进行访问。

接着把搜集来的木样逐一鉴定,初步确定树种名称后,同国外的一些木材馆取得联系,向他们索要木样,得到评价和认定之后进行汇总分析。 就这样,从无到有,酝酿了三年。

2000年8月,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首次发布并实施《红木国家标准》(GB/T 18107-2000),使得鉴别红木做到了有据可依。

争议不断

自2000年《红木》国标颁布,围绕它的争论就不停过,褒贬挺废皆有之,修订红木国标的呼声时起。


1999年1月13日在北京长安俱乐部举行的“红木标准”征求意见会,邀请了木材学界、文博界及收藏界的专家,双方对“红木”这一称谓及所涉范围产生了极大的分歧,会上互不相让,交锋激烈。

▲胡德生老师和杨家驹老师


以杨家驹先生为首的木材学家及以胡德生先生为代表的古典家具研究方面的专家首次以口头及文字的方式将其观点公诸于世,这就是著名的关于“红木国家标准”的“胡杨之争”。

马未都认为中国硬木从诞生起就属于文学范畴,在他看来,用科学研究、解释红木这个“文学事物”,是机械的、无力的。

红木国标颁发后,杨家驹先生就时不时听到希望他扩大红木树种范围的请求,每次都被他拒绝了,他说:

《国标》红木是在一定历史时期产生的,它的一个最大特征是还原历史,收集的材种是根据中国历史上家具传统用材的切片,对照全世界上标准的树种标本而编写的。

除卢氏黑黄檀外,《国标》内的木材反映着中国明清时期传统用材的种类、标准,假如要收录进一个新的材种,除非可以供应它是历史传统用材的证据,并且还一定满足红木鉴定标准的4个准则才可考虑。


▲杨家驹老师
作为标准制定者为标准的出台作出了艰苦的努力,当然希望标准能得到社会和行业的认可,能够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

作为质量监督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也希望对红木家具的鉴别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标准,并且易于操作,但对目前的实际状况仍感到难以执行。

支持/反对

近些年来,由于过度砍伐,各红木产地国纷纷出台政策限制,加剧了红木原料的紧缺,修订红木国标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使得一直苦于原材料匮乏的红木家具产业带来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限制。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亚非 :

红木家具行业的问题,第一是资源的问题,第二是标准的问题。
主张修改者大多站在市场的立场、发展的立场,认为红木国标中所列举的33种木材,无疑是从传统家具用材中精选出来的优质硬木。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还在不断发现同样适宜制作传统家具且材质上乘的树种,就因为它不是传统用材,不是明清时所使用过的,所以不能加入到国标中。


而反对修改者则从历史角度出发,站在文化视点上认为,红木是中国传统家具文化的载体,明清家具之所以大受推崇,原因也正在于此,红木文化与传统木材息息相关, 红木家具用材实际上就是明清家具用材。

“开创者”

《红木》国家标准对八类红木材料的确定,不是凭经验判定的,而是经过木材解剖研究后确定的。

有的材料虽然外观上看很像红木,但实质上并不是红木,因而极易以假乱真,对消费者具有很大的欺骗性,给市场监督也带来一定难度。

▲古典红木家具专家王秀林(左)、胡德生(中)、杨家驹(右)


杨家驹先生老师作为红木国家标准第一起草人,为红木国家标准的出台付出了艰苦的努力。标准的制定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事儿,没人愿意牵头。

然而敢于担当的“开创者”经常遭到那些“观望者”的质疑与嘲讽,于是现在这样的“开创者”便越来越少。


▲杨家驹老师
杨家驹长期从事木材解剖、识别、性质和利用的研究,发表合作和个人写作的论文68篇,专著22本。共获得不同大小的8项奖励,并首次发现7项木材解剖特征。为市场珍贵树种辨认、树种纠纷重大经济案件的仲裁做出很大贡献,值得我们尊敬。

至于红木国标是否需要修改,是一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争论,毕竟当下已经修改为“五属八类29种”。

究竟是让红木国标去记录历史,还是让它去指导、规范当前的市场问题,你又是怎么看待呢?

【来源:明清家具研习社   编辑:中国红木艺术家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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