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方式买家具,遭遇纠纷该找谁
2017-03-10 作者: 浏览:1903 来源:中国红木艺术家具网
摘要
近日,余杭区消保委乔司分会接到魏女士投诉,称2016年“双11”时,其在林氏木业乔司家具体验店购买了家具,现由于所送家具外观有瑕疵,现场与商家无法达成一致,要求进行退货退款调解。
消保委乔司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林氏木业乔司家具体验店,林氏木业线下O2O体验店位于乔司华荣城,采用场景化的家居搭配,采取线下体验、网上下单的O2O营销模式。经消保委乔司分会经办人员了解情况后,魏女士表示“双11”购物时在体验馆所下定的家具,其中商家发货的沙发外表有瑕疵,后与商家协商后,商家重新发货的沙发颜色又与所定颜色相差很大,故要求退货。商场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表示愿意就沙发外表瑕疵与魏女士进行调解,经调解,商家同意给予魏女士该款沙发折扣,魏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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