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家具工业信息中心
  • 电话:021-56131287
  • 承办:上海商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红木艺术家具俱乐部
首页> 图案纹饰> 汉、魏、晋独坐式小榻初论

汉、魏、晋独坐式小榻初论

2008-02-21 作者:陈增弼 浏览:1758 来源:《文物》

摘要

文物》1973年第4期《南京大学北园东晋墓》介绍此墓出土陶质家具明器中有“陶案“六件,计大、中、小型各二件。
 

一 两座晋墓出土的“案”有三件是榻

《文物》1973年第4期《南京大学北园东晋墓》介绍此墓出土陶质家具明器中有“陶案“六件,计大、中、小型各二件。其中的“大型陶案”长方形,有六腿。长125、宽100、高28厘米。面厚1.5厘米。正面平整,四周有一微小棱线,表示适于铺上座垫。外侧起一条中凹线。背面有仿照木榻的托枨。托枨宽3、高4厘米,纵横各四,交错成框架,呈十六方格状。前后各三腿,腿的截面作矩尺形,工匠术语称之为“挖缺作”。腿间形成简洁的券口曲线(图一;二;2、3)。器上残留漆痕,说明当初曾模仿木器涂有漆饰。

经过精心研修复,这两件“大型陶案”陈列于南京大学文物陈列室。我们认为,从形制、构造看,它们并不是案,而是一种坐榻。

又《文物》1972年第11期《南京象山五号、六号、七号墓清理简报》,介绍七号东晋墓出土陶质家具明器时,也提到一件“案几”,长方形,有四腿,长112、宽65、高21.4厘米。腿的截面也是矩形。腿间也作弧线,但中间断开,形成两片对称的牙板。器面和边角简素。翻转过来,也有仿照木榻的托枨,横二纵一,托住器面(图三;二:1)。

此器保存完整,出土时上置陶凭几,陶盘、陶耳杯、陶砚、瓷香熏、瓷唾壶各一件,现由南京市博物馆收藏。我们认为,这件也不是案几,而是供人坐的榻。

这三件陶质坐榻形体和尺寸都与南京大学晋墓出土的中型和小型陶案截然不同,但与两汉、南北朝时代的画像砖、画像石乃至墓葬壁画上的坐榻是一样的。

二 汉、魏、晋时代坐具小榻的历史形象

我国汉、魏、晋时代,人们席地而坐,家具是低型的。普通人坐在席上或床上。统治阶级、富有人家除席、床以外,还有一种专供坐用的家具——榻。

刘熙《释名•释床帐》说:“长狭而卑日榻,言其榻然近地也。小者独坐,主人无二,独所坐也。”“长狭而卑”是和当时的床相比较而方的。榻,一般比较矮,比较窄,有两个人坐用的,也有专供一个人“独坐”的。

《后汉书•徐穉传》:“陈蕃为太守,不接宾客,唯(徐)穉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特设一榻”,表示了陈蕃对徐穉的特殊尊重,也说明这件榻是供一个使用的。“去则悬之”,说明这个榻是比较小的;因为小,才能这样存放。

我们再举几例。

《南史•颜之传》:“沙门释慧琳,以才学为文帝所赏爱,每如见,常升独榻。”

《世说新语•排调第二十五》:“刘遵祖,少为殷中军所知,称之于庾公。庾公甚忻然,便取为佐。既见,坐之独榻上与语。”

《北史•齐本纪•文宜帝纪》:“太后坐一小榻,(帝)带醉,手自举床,后便坠落,颇有伤损。”

《三国志•魏书•管宁传》裴松之注引《高士传》:“管宁自越海及归,常坐一木榻,积五十余年未尝箕股,其榻上当膝外皆穿。”

以上提到的“小榻”、“独榻”等,除了有“尊者专席,独榻以示尊敬“的意义外,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指一个人独坐的小型榻,也就是像南京大学晋墓,象山七号晋墓统治阶级和富有人家中,使用是比较普遍的。

汉、晋时代许多画像砖、画像石,以及墓葬壁画,可以帮助我们认识这种小榻的形象。

著名的河北望都汉墓壁画上的“主记史”和“主簿”各坐一件榻。两件榻形制、尺寸大体一样。四腿,腿的截面也作矩尺形,腿间也有弧形券口牙板曲线。榻面都铺有席垫。(图四)。

辽宁辽阳棒台子二号汉魏壁画的宴饮图上,墓主人坐一件小榻(图六:1)

辽阳三道壕窑业第二现场东汉令张君壁画墓的家居图上,张君坐一小榻。他对面的妇女以及旁边的公孙夫人,坐用的都是独坐式的小榻。

山东嘉祥汉武梁祠画像中央的带翼仙人,也坐着当时流行的小榻。榻上铺有软质的坐垫。(图六:3)



山东嘉祥汉武梁汉墓出土的石刻们楣的右端,表现主人端坐于小榻上,前面有人跪拜。这件小榻的腿不同于通行的截面为矩尺形的腿,而是矮形的支柱腿(图六:4)。

甘肃嘉峪关东汉画像砖上,段清所坐的也是一件小榻。(图六:5)。

江苏徐州洪楼村和茅村汉墓画像石上,都有一人独坐在一件小榻上(图六:6、9)。徐州十里铺东汉墓画像石的第八幅右面一组画像中,三人执芴跪拜,一人端坐榻上(图六:7)。

云南昭通后海子东晋壁画墓北壁描绘墓主人独坐一榻,榻上铺有软垫(图六:2)。

此外,相传为晋顾愷之所作的《女史箴图》上,也有一件独坐小榻的形象(图五)。

这些小榻的形象材料,虽然在细部线角和局处处理上各有不同,但有它们共同的特点。

(一)它们都是坐具,不是放置东西的。

(二)都是供一个人坐用的小型榻,即所谓的“独坐”、“独榻”,尺寸较不,平面为长方形或近于方形。

南京大学晋墓和象山七号晋墓出土的榻,都是具有这些特点的。当然在汉、魏、晋时代,还有可坐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尺寸较大的榻,本文暂不涉及。

我们还可以用河南郸城出土刻有铭文的西汉小型坐榻来与南京晋墓出土的榻相比较。帮流榻为石灰岩质,长方形,有四腿,长87.5、宽72、高19厘米。腿的截面也是矩尺形,腿间也有弧形曲线,曲线从中断开,形成左右两块牙板。这和象山七号晋墓出土的榻形制几乎完全一样。郸城汉榻面刻有隶书一行十二个字,曰“汉故博十常山大(太)傅王君坐??”,明白无误地指明此件器物是坐榻。

三 汉、魏、晋时代榻和案的区别

在汉、魏、晋时代,榻是坐具,案是放置东西的承具,论功能是不同类型的家具。

当时的案有书案和食案之分。书案与本文讨论的问题关系不大,这里只探讨小榻与食案的区别问题。食案尺寸一般比小型的坐榻还小。孟光对梁鸿“举案刘眉”,举的就是食案。刘邦过赵,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礼甚恭”,捧的也是食案。这些食案显然比坐榻小。除了型体较小之外,从一些出土实物来看(图七),食案还有以下特征:

(一)食神机妙算的四边起沿,叫作“栏水线”。这是适应摆放食具的要求的。而坐榻不可能有这种拦水线。

(二)在墓葬中,食案往往按使用功能,与食具同出;有的甚至在上面摆着鱼、鸡等食物,也有的刻有象征性的鱼纹。坐榻则多与凭几、唾壶、香熏等用的器同出。器物之间的组合关系,对鉴别出土物是榻还是案,有很有意义的。

(三)榻上面坐人,承重量较大,因而绝大多数有比较粗状的截面为矩尺形的腿,而不采用纤细的栅栏状曲棍式的腿。而案则不然。案上面或摆食品,或摆小型食具,承重较轻,所以案腿形式比较多样,既有当时比较流行的截面为矩尺形的腿,也有栅栏式比较多样,既有当进比较流行的截面为矩尺形的腿,也有栅栏状曲棍子式腿,还有圆柱式腿,板式腿等。

南京两座晋墓出土的前述三件器物,从尺寸看,两件长125、宽100厘米,一件长112、宽65厘米,如果作为食案,就显得大了,但作为小型榻,尺寸正合宜。从面上边沿看,都没有拦小线。从与周围器物的关系看,南京大学北园晋墓随葬品已遭严重破坏,组合关系已不可得知。象山七号晋墓未遭盗掘,墓内器物保持着原初的位置。发掘简报说明“这件陶质器物上摆放着凭几、盘、耳、杯、砚、香熏和唾壶各一件”。这些东西在那个时代是和坐榻一起使用的,尤其是凭几是与坐榻配套使用的家具,是从来不摆在食案上的。“凭几而坐”,

“隐几而坐”,一般是指在席上或榻上,决不可能与食案断绝关系。这就是说,器物组合关系表明这是榻而不是食案。再从器腿看,三件陶质榻都有截面为矩尺形的腿,没有一件有别的什么较纤细的腿。

综上所述,南京两座晋墓出土的曾被认为案的三件器物都是坐榻。

四 汉、魏、晋时代独坐式小榻的尺度

东汉时期砖室墓流行。这种墓室对于木器、织物等随葬品的保存,远不如密封条件较好的木椁墓。因此汉、魏、晋砖室墓中出土完整的木质家具是极少的。南京大学北园晋墓和象山七号晋墓出土的陶榻,以及河南郸城汉代石榻,这几件仿照同时代的木榻而制作的实物模型,对我们今天研究汉、魏、晋时代小型坐榻的尺度,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初学记》卷二五引服虔《通俗文》说“床三尺五曰榻,板独坐曰枰,八尺曰床。”东汉一尺一折合公制约为24厘米,三尺五寸相当于84厘米。“三尺五曰榻”,可见指的是独坐小榻。

把《通俗文》所记的这一小榻长度,与郸城汉墓石榻、南京象山七号晋墓和南京大学北园晋陶榻相比较,再联系望都汉墓壁画和汉代画像砖、画像石上榻和人体的比例,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印象,汉、魏、晋时代独坐小榻的尺度大致是:

长:75 - 130厘米

宽:60 - 100厘米

高:12 - 28厘米

当然,当时也有大尺寸的榻。为了显示尊贵,也可以一个人坐在榻上。但普遍使用的是独坐小榻。南京大学北园东晋墓出土陶榻在小榻之中是偏大的,这大概与墓主人生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有关。


how do i know if my wife cheated
viagra coupon card viagra sample coupon viagra coupon 2016

扫一扫有惊喜!

  • 太仓市永和艺术品雕刻厂
  • 上海艺雕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上海雅典娜公司(海上蒋家)
  • 上海毅晟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上海仓艺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上海玉山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上海航管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上海锦翔工艺家具有限公司
  • 上海海上传奇红木馆
  • 上海老周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上海强艺家具有限公司
  • 上海万新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上海森雍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上海艺浦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上海艺尊轩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